10月中旬,大足一中學初二學生小浩(化名)與同學偷竊被學校記過,經過一周反省,小浩回校上學被班主任“委婉”地勸轉學,小浩如今一直呆在家里。昨天,該校政教處劉主任稱老師確實建議小孩換個環境,不過如果小浩愿意來讀書,他們還是會接收。
與同學一起偷了600元錢
小浩今年13歲,是大足縣郵亭中學初二學生。小浩母親田女士介紹,她和丈夫兩年前便從外地回家在當地做工照顧小浩。她說,兒子的確有很多壞毛病,他們也正在想辦法幫他改正。10月15日,丈夫被兒子班主任張老師請去了學校,原來,兒子在頭天晚上與4名同學一起賭博,晚上幾人一塊兒偷竊了宿舍學生600元錢。丈夫到校退賠后,便把兒子帶回家反省。10月24日早上,兒子背著書包高興地去讀書,沒想到兩個小時后,兒子和父親一起回家了。
小浩說,當天他一走進教室就被張老師喊進辦公室,老師說了一大推話,意思就是喊他轉學,他因此打電話通知父親來接他回家。
班主任不愿意再接收他
兒子回家后,夫妻倆兩次找過張老師,但張老師都委婉地建議小浩轉學。前晚,田女士打電話和張老師溝通,張老師稱,他什么教育辦法都想盡了,但小浩還是不聽話,與其讓他在學校,還不如把他放到家長身邊。田女士提出轉班的要求,但張老師回答沒有班級愿意接收小浩。
“張老師說得很委婉,但態度很堅決,不想再接收小浩。”田女士焦慮兒子已在家半個月了,中途轉學也麻煩。昨天,小浩稱說他很想回原來的班上學習。
教委稱換環境也許更好
張老師昨天說,開學時,小浩向他保證過會遵規守紀,卻屢屢再犯,這次發生這么大的事,小浩應該換個環境,他已沒辦法教育小浩。
昨天,該校政教處劉主任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因小浩等5名同學是未成年人,經學校行政研究決定對其中包括小浩在內的三名同學做了記過處分,并在大會上進行了通報批評。對于張老師要小浩轉學一事,他不知道,不過老師確實曾建議孩子換個環境,如果小浩仍然愿意回來讀書,學校還是會接收。
昨天,大足縣教委相關人士稱,義務教育是強制性教育,中學生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小孩的表現確實影響了其他人,換個環境也許對小孩更好,家長應配合校方對小孩加強教育。(重慶商報見習記者肖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