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小說網”
名字很美卻帶“色”
寫手“主力”多是20歲女孩
26歲的王明遠(化名)建了個名叫“耽美”的小說網站,網站短時間內的點擊量從幾萬次猛增到幾十萬次。
耽美小說網到底有些什么小說這么好看?
高校家屬院藏著色情小說網站
今年1月5日17時許,接群眾匿名舉報,警方一舉端掉藏匿在我市一所高校家屬院樓內的黃色網站——耽美小說網,并將網站的創建者王明遠站長控制。
此前,警方發現,這個網站在短時間內點擊量從幾萬次猛增到幾十萬次。網站一些板塊內容只有付費的VIP會員才有權閱讀。
“這家網站基本上以色情小說為主,宣揚同性戀、暴力、血腥。”辦案民警說。
警方統計,耽美小說網上的小說有七八萬篇,涉及淫穢色情的有1500篇。
二七區檢察院以王明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20歲少女成寫作“主力軍”
據王明遠交代,他購買了美國一家網絡公司的空間,目前共有注冊會員6萬多人。
網站上有普通小說,也有涉及淫穢內容的小說,“想看必須網上充值”。法庭上王明遠說。
他創辦網站是為了贏利,但從2008年12月網站開辦以來,他實際盈利僅1萬多元。
讓警方意外的是,“這些小說作者是一群20歲左右的女孩。她們分布在上海、廣州、四川等地,最小的只有17歲。”辦案民警說。
今年3月初,多名簽約作者陸續到案。新奇、趕潮流、耳濡目染受影響成為促使她們寫作的“源動力”。
這些簽約作者稱,她們寫作報酬很少,有時候一篇僅能收入幾十元,有些人至今沒有拿到錢。
追求個性不能忽視法律底線
承辦此案的二七區檢察院檢察官劉沛說,根據法律規定,王明遠作為網站的創立者和管理者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傳播的是淫穢物品,而允許或放任他人在其網站上傳播,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心理專家分析說,“耽美”給人的直觀感覺是比較時尚、新潮,這恰恰迎合了涉世未深的女孩們彰顯個性的心理,因而受到她們的青睞,以至于在追求個性的同時忽視了法律的底線。
庭審后,法院沒有當庭宣判。(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