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在簽訂聘用(聘任)合同3個月后,中山市石岐區(qū)岐江小學李潤芳等4名教師的職務待遇突然由“小學高級教師”降為“小學一級教師”,而同時,該校5名行政人員則由“小學一級教師”直聘為“小學高級教師”。
李潤芳稱學校違規(guī)暗箱操作,從2009年12月至今,她們先后到市教育局投訴信訪、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法院裁決學校續(xù)聘她們?yōu)楦呒壗處,并按照高級教師職務標準支付工資待遇,但前后四次訴訟均告失敗。昨日下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再次駁回4人訴訟請求。但法院宣判后,出庭的3名老師當庭不服,并表示將繼續(xù)上訴至省高院。
4教師職稱被降,每月工資少117元
究竟是怎樣的一宗案子,讓老師如此憤憤不平,兩年來堅持上訴?這一切都緣于兩年前的一場高級職稱考核聘任。
2009年9月1日,李潤芳、卓名赤、劉小燕、林翠玲等四名老師與學校簽訂了期限為三學年(自2009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及以上的聘用(聘任)合同,在此之前的合同中,卓名赤、劉小燕、李潤芳均系岐江小學教師,并分別具備美術小學高級教師、英語小學高級教師、語文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且三人于2009年9月前均被岐江小學聘為小學高級教師。
同年8月29日,岐江小學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宣布進行小學高級職稱考核聘任。在這次聘任中,卓名赤、劉小燕、李潤芳及另兩名教師共5人在岐江小學組織的2009—2010學年度小學高級職稱考核聘任工作中未被聘為小學高級教師,而是被聘為小學一級教師。與此同時,該校的另外5名行政人員則由小學一級教師直聘為小學高級教師。
2009年11月開始,4人按小學一級教師發(fā)放工資待遇,4人的固定工資部分當月相比此前減少了117元。“這只是固定部分,績效工資、年終績效獎也降了,但具體多少沒有算過。”李潤芳說。為此,李潤芳、卓名赤兩位老師就拒絕在學校簽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