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10點多,因上課與同桌講話,海淀區永豐實驗學校六年級二班女生小鑫(化名)被老師連打耳光。昨天,在海淀區永豐派出所調解下,當事老師宋女士向小鑫道歉,并給予2000元賠償。目前,宋女士已從學校辭職。
記者從海淀區教委了解到,該學校未通過審批,屬于無辦學資質學校。海淀區西北旺鎮政府文教科稱,將協調學校加強管理。
老師連打學生耳光
12歲的小鑫是河北邯鄲人,2009年,隨父母打工地點的更換,轉入海淀區永豐實驗學校,目前在六年級二班就讀。成績中等的她一直比較樂觀,她認為只要能進步就是安慰。但是,前天下午放學后,她卻沮喪地跟爸爸說:“我再也不想上學了。”父親石先生百般追問,小鑫才說,上英語課時被老師連打了5個巴掌。
說起當天的事,小鑫稱:“想想就覺得臉熱辣辣的。”據她介紹,上午第三節課上英語時,同桌一個男生舉著胳膊跟她開玩笑說:“你看看我胳膊上的肌肉。”小鑫回答:“上課呢,別說話了。”兩人對話被講臺上的宋老師看到,她快速從講臺走下來,大喊一聲“出去”,右手“啪”的一下落在小鑫的臉上。小鑫頓感臉部一陣熱辣的疼痛,“當時我被打‘蒙’了,沒聽清她到底說了什么。”小鑫低著頭站在原地未動,對方接著又打了她兩個耳光,并讓她站到教室外。“這次我聽清楚是‘出去’兩個字,我覺得出去站著太丟臉,就說不想出去,結果她又打了我兩個耳光。”小鑫說,為避免再挨打,她只好捂著臉站到教室外。
昨天,小鑫的多名同學證實此事經過,“當時大家都嚇傻了,連打了幾個耳光,聲音很響。”一名同學稱。
打人老師主動辭職
事發當晚,父親石先生向海淀區永豐派出所報案,經過十幾個小時的協商,雙方達成一致。協調書中顯示,宋老師承認因小鑫上課違反紀律,打了她兩個耳光,并愿支付2000元作為賠償。
昨天,在學校門口,記者看到準備進校門的宋老師。對于打人的事情,她未做任何解釋,“我已經辭職了,什么都不想說。”隨后,宋老師同朋友一起離開。
據該校校長羅先生介紹,宋老師是山東煙臺人,21歲,畢業于一所師范學校。大學期間就讀法律,因有英語六級證書才得以受聘教英語,今年7月份剛入職。“可能是沒有教學經驗,年輕人脾氣不好,也是恨鐵不成鋼,一生氣便打了孩子。”事發后,宋老師表示非常后悔,覺得對不起孩子,主動提出辭職,目前她與學校已無任何關系。
羅校長坦言,學校有近千名學生,老師每周上25節課(教委規定每周不得超過18節課)。學校教學壓力大,教師素質趕不上公立學校,難免出現這樣的意外。此前有老師讓學生罰站,但打人的事情從未發生。“每次開例會都強調,不許體罰學生,一旦因體罰問題家長追究責任,將由老師全權負責。”
學校沒有辦學資質
昨天,海淀區西北旺鎮政府文教科工作人員稱,已經得知此事,教學問題主要由教委負責,鎮文教科抓輔助工作,并稱會協調學校加強管理。
據海淀區教委社工科工作人員介紹,該學校未通過教委審批,屬于無辦學資質的學校。了解相關情況后,教委會做出處理,但因主要負責人不在,暫時不能給出具體處理方案。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均有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人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學校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傷害事故是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的相應責任之一,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給予適當經濟補償。因學校教師在履行職務中故意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后,可向有關責任人追償。(記者 黃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