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區縣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學校食物中毒行政責任追究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
市衛生局強調,學校食堂是食物中毒的重點防控單位。今后,學校有關責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管理責任,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各區縣衛生局、教委未履行職責,導致其行政區域內學校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今后,本市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記者 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