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的時間里,任永權被一張畢業證折磨得身心疲憊。他的中專畢業證先是被人弄丟,多次索要后,弄丟證件的衛生院購買了一套假證件給他,結果讓他失去了報考助理醫師的資格。任永權找到學校想補辦證件,但按規定學校不能補辦,只能開具畢業證明。可是,拿著這個證明,在求職時用人單位不承認,繼續報考助理執業醫師,當地衛生部門也不承認。
“農村人上個學不容易,十年寒窗就拿到這么一個文憑。如果要不回來,我就只能一輩子當農民了。”任永權說。他已經兩次向法院起訴,二審仍未宣判。他堅信真的證件并未丟失,他想通過訴訟拿回自己的證件。
據任永權介紹,2001年,他從黑龍江省中醫藥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回到自己的老家黑龍江省肇東市澇洲鎮合居村,在村子里開起了小診所。2008年,他被聘用到合居衛生院工作。不久,主管業務的副院長王國東通知他,綏化市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開始報名,希望他能報考。任永權很高興,就將自己的畢業證交給王國東。2008年7月20日,考試已經開始,可是任永權卻沒有得到通知,于是找到王國東詢問情況。王國東說,證件丟失,沒報上名。
其后,任永權多次找到醫院并向王國東索要畢業證。2009年4月6日,王國東給任永權打電話,讓他去衛生院取畢業證書和個人檔案。據任永權回憶,他走進衛生院的辦公室,看見兩名醫生正在一張加蓋學校公章的空白畢業證書和學生檔案上填寫字跡,這引起了任永權對畢業證真實性的懷疑。拿到證件的第二天,任永權去肇東市衛生局報考2009年助理執業醫師資格。不料,衛生局的工作人員很明確地告訴他:“證件是偽造的,不能報考”。任永權馬上返回學校,核實證件信息,得到的答案也是:此證為假證。
隨后,任永權開始了艱難的索要證件的歷程。任永權一直認為,他的真證件并未丟失,而是被同村的某人冒用,此人后來怎么也找不到了。“這件事情很離奇。我多次去市衛生局查詢自己的證件號碼是否被使用,但是衛生局堅決不讓查詢。”任永權說,“我想我的猜測沒有錯,我的證件被人使用。要不他們怎么不讓我查詢呢?”
于是,任永權向當地警方報了案。2009年8月18日,肇東市公安局對王國東進行了處罰。在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書》上,清楚地寫著:王國東通過郵寄方式用200余元購得一個標明任永權的畢業證,并將該證交給任永權,后發現系假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王國東處500元罰款。
2009年9月1日,任永權向法院起訴王國東。任永權的訴求很簡單:希望法院判定王國東返還任永權畢業證書,賠償因侵占畢業證書帶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
2010年12月11日,肇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判決書中,“王國東在判決生效后五日內立即返還原告任永權的畢業證,如不歸還,王國東賠償人民幣五千元。衛生院不承擔連帶責任。”
對此,任永權覺得不公正。他說:“大量事實和證據表明,收取我的畢業證和個人學歷資料參加助理醫師考試是黑龍江省肇東市衛生局的統一部署,身為副院長的王國東,受醫院院長委派,對全澇洲鎮具有同樣資格人員統一收取畢業證、統一報考。王國東的行為是職務行為,職務行為為什么與醫院方面無關?”
另外,針對5000元的賠償,任永權也認為不公平,“這說明王國東可以還給我畢業證,也可以不還,如果不還給5000元就完事了。這是一件只花5000元就可以擺平的小事嗎?顯然不是。我必須討回我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資料,因為這是我十年多寒窗苦讀獲得的,它是我的精神支柱和就業根據,王國東和衛生院必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
2011年3月21日,任永權向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他的訴求是:“被告王國東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立即返還被告任永權的畢業證”予以維持,澇洲鎮合居衛生院承擔連帶民事責任。他還請求二審將“如不返還,被告王國東賠償原告任永權精神損失費人民幣5000元”予以撤銷,改判為:“返還原告畢業證的同時并賠償在侵占期間給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的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一萬元。”
“我要這一萬元并不多,這幾年,我為了打官司,已經花了很多錢。現在,我沒有固定收入,都是靠家人在外面打工掙錢養活我。我也去過哈爾濱的藥店找過工作,但是人家根本不承認我的畢業證明。難道我讀了這么多年書,因為一個證件,就什么都沒有了嗎?”
任永權說,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開庭,但沒有宣判,他至今仍在苦苦等待。
還有一件事情讓任永權想不明白: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號)第三十九條規定:“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但是當他拿著這張證明去肇東市衛生局再次報考助理執業醫師的時候,衛生局的態度很明確:只認畢業證,不認畢業證明。
任永權說,他對衛生局這樣的態度并不感到意外。他曾向省市信訪部門反映此事,而肇東市衛生局給市信訪辦的回信中如此描述:“任永權到省信訪部門上訪,對我局造成了極壞影響…… ”
現在,還有人給他出“餿主意”:“那個假證件是因為號碼不對,你辦一個和原證件號碼一樣的‘假證’不就行了嗎?”
任永權說,“衛生局知道我的證件丟失了,這樣做肯定不行。再說,我做假證不也是犯法嗎?”
現在,任永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二審上。他一直堅信,自己的證件沒有丟失。如果拿不回真證件,他這一輩子就與醫生無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