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友忠法庭受審(圖片來源:中國日報網)
8月10日上午,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高考詐騙案進行一審宣判,依法判處冒充招辦工作人員詐騙高考學生105.3萬元的被告人張友忠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50萬元。
現年26歲的無業人員張友忠是山東臨沂人,本科文化,2010年2月,通過宋某為2名高考學生分別辦理藝術生考試合格證、高考統招錄取,宋某通過別人辦理后告知張友忠,張友忠又告知倆學生的親屬,并在南京林業大學、西安美術學院的校園網上查到了此兩w學生的信息,張友忠及兩學生的親屬均認為是真的,張友忠分別收取兩名學生家長7.5萬元和8萬元。
隨后,張友忠又讓宋某為多名學生辦理藝術生考試合格證和高考統招錄取手續,宋某嫌錢少不予辦理,張友忠就自己在網上辦理,在網上通過QQ群搜索招生就業類,網上便有人給其發來了兩張天津大學和東北林業大學(招生辦)空白的錄取通知書,后因其需要量大,網上一個人給其發來了錄取通知書樣板及天津大學、東北林業大學等六個高校的公章。
張友忠收到后明知是虛假,不但未停止,反而繼續辦理,還謊稱自己是山東省招辦工作人員,認識教育部工作人員,騙取三門峽市兩名高考學生家長、1名美術輔導班教師及山東省濟南市美術輔導班一位教師等人的信任,承諾為1名高考學生辦理藝術生考試合格證,為25名高考學生辦理高考統招錄取,騙取105.3萬元及仰韶彩陶坊酒6件,其中僅通過山東省濟南市美術輔導班老師張某就詐騙現金93.3萬元。之后,張友忠偽造天津大學、東北林業大學等高校的網上招生錄取信息、高校錄取通知書寄發給被騙人,謊稱其承諾辦理的考生已被相關大學錄取。
后來,被騙者向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發放院校進行了查證,結果卻是查無此證。去年8月,感覺上當受騙的三門峽美術輔導班老師和學生家長向三門峽警方報案,同年9月4日,張友忠在濟南向一名學生家長催要錢款時,被三門峽警方抓獲。同時查獲了張友忠用于詐騙的高校印章及空白錄取通知書等。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贓款15.23萬元發還被騙者,張友忠家屬代其退賠被騙者損失31萬元。
湖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友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05.3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案發后已追回贓款15.23萬元,張友忠家屬代其退賠被害人損失31萬元,對被告人張友忠可酌予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