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1.4萬元購買的翡翠戒指,而附帶的鑒定書上卻標明是石榴石戒指。

六福珠寶回應稱保證單寫錯貨品名稱,并非蓄意欺騙。(圖片來源:新快報 陳海生/攝)
花了1.4萬多元買的名牌翡翠戒指,結果竟是石榴石質玉戒指。昨日上午,市民陳先生投訴稱,設在北京路某大型商場的六福珠寶柜臺出售的戒指貨不對板。對此,六福珠寶公司回應稱,石榴石質玉為半寶石,用于制造首飾,經有關部門鑒定該戒指并非假貨,具有珠寶價值。只是保證單寫錯貨品名稱,并非蓄意欺騙,并表示愿意雙倍賠償收回貨品。目前,具體情況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石榴石只值百余元
據陳先生介紹,今年5月28日下午5時許,他在北京路某大型商場的六福珠寶柜臺,選了一款原價1.7萬多元的翡翠戒指,并最終以8.5折共計 1.4萬元的價格成交。陳先生稱,由于當時要趕著回去吃飯,匆忙付完款,在售貨員給他裝好戒指、發票、保證單、鑒定書等物品后就離開了商場。
陳先生稱,后來他把戒指送給朋友后,朋友詢問他為什么發票和保證單上注明的都是翡翠戒指,而附帶的珠寶鑒定書上卻標明是石榴石戒指。他隨即打電話向六福珠寶公司咨詢,“公司回復說都是寶石類產品,不會有任何問題。”陳先生還是不放心,就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石榴石和翡翠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按照這枚戒指的重量,石榴石質的也就100多元。”陳先生稱,為了證實自己的判斷,他拿著戒指到權威的珠寶鑒定機構進行了鑒定,結果為石榴石質。
保證單手寫之誤
陳先生表示,六福公司北京路某大型商場柜臺出售的戒指貨不對板,他與六福公司多次交涉,對方解釋事件是因當事售貨員工作失誤造成,承諾給他退貨,但他沒同意。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六福珠寶位于北京路某大型商場內的柜臺,在等候了公司經理梁先生及其公司律師1個多小時后,對方拒絕了采訪。但在隨后六福珠寶公司提供的書面回應中,公司方面表示向陳先生出售的首飾為石榴石質玉鑲18K白色金襯鉆石戒指,經廣東省珠寶玉石及貴重金屬檢測中心出證書為“石榴石質玉戒指”,并非假貨,而且該首飾具有珠寶價值。
六福珠寶公司稱,鑒定書上的產品名稱和發票及保證書的產品名稱不符,是他們工作失誤所致,“只是保證書單手寫失誤,可能是輸入電腦時出錯,寫錯貨品名稱,當時雙方均沒有發現,并非蓄意欺騙。”
顧客曾索賠百萬
六福珠寶公司還表示愿意雙倍賠償回收貨品,但顧客曾經要求150萬元賠償,最后減至65萬元,涉嫌敲詐。六福珠寶公司還稱,他們曾多次邀請顧客共同前往工商協商,但都遭對方拒絕。
對此,消費者陳先生否認了對六福公司有過這種賠償要求。陳先生表示,他希望公開處理這件事,借此提醒消費者買珠寶時一定要小心謹慎。而談到賠償問題,他表示按法律程序解決,該賠多少賠多少,目前已交律師代為辦理。
昨晚,六福珠寶公司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自從陳先生5月份投訴以來,他們已經在全國450家店面進行全面檢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售貨員壓力大已交辭職信
據當時向陳先生出售該戒指的六福珠寶員工黃小姐稱,陳先生找到公司進行交涉后,公司梁經理認為責任是因為她的工作失誤造成的,準備將她調離該部門。但她覺得很委屈,“如果我沒有做錯你調我無所謂的,現在你認為我錯了調我是不行的。”黃小姐稱她只是一名員工,根本不知道石榴石和翡翠的差別,所有的貨品從進貨后都是原封不動放到柜臺的,賣什么貨品是由公司說了算,她沒有任何弄虛作假的可能。“我是清白的。”黃小姐稱,事發后,她感覺壓力很大,這個月請假只上了4天班。目前她已經向公司遞交了辭職信,但還沒有得到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