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個品牌衛生許可證批號與實際不符 萬千百貨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昨天,《大眾證券報》接到讀者楊先生投訴電話,稱在位于河西的萬千百貨買的愛敬克拉洗絲牌沐浴露居然是假冒偽劣產品。目前,南京市衛生監督所對商品供貨商做出相應處罰,商場已經將愛敬克拉洗絲牌沐浴露撤柜。但記者發現,萬千百貨出售的其他的進口的洗浴產品,同樣存在批號與實際產品不符的情況。
萬千百貨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我一直相信名店是肯定不會賣假冒偽劣產品的,可是萬千百貨的做法卻太讓我失望了。”楊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25日左右,我在河西的萬千百貨買了8瓶韓國進口的愛敬克拉洗絲清爽型、絲滑型、修復型沐浴液,本來準備送給親朋好友。可是回到家一查,發現自己手里的愛敬克拉洗絲沐浴液的衛生許可證批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批號不一樣,兩個根本就不是同一件商品,才知道自己買到的是假冒偽劣產品。”
隨后,楊先生就向南京市衛生監督所投訴了自己在名店買到假冒偽劣產品一事的過程。
楊先生向記者出示了南京市衛生監督所針對投訴的回復函。回復函顯示,在接到投訴第二天,南京市衛生監督所派出了兩名監督員前往萬千百貨進行檢查。經查實,萬千百貨三樓洗化柜臺現場未發現“愛敬克拉洗絲沐浴液(清爽型、絲滑型、修復型)”產品,但該公司三樓經理證實,商場曾經銷售過該產品。產品的供貨商南京蘊豐商貿有限公司無法出示愛敬克拉洗絲產品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通過登錄國家衛生部網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未查見愛敬克拉洗絲沐浴液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或備案記錄。9月9日,南京衛生監督所對南京蘊豐商貿有限公司做出處罰,因其出售愛敬克拉洗絲產品獲得的392元被沒收,同時還處以3倍,也就是1176元的罰款。
又發現沒批號的商品
萬千百貨是我國著名的商業地產企業——萬達集團旗下的四大支柱產業之一,自稱將打造成為中國一流的連鎖百貨集團。12月27日,記者來到位于南京市江東中路的萬千百貨進行實地調查。
記者在萬千百貨柜臺沒有發現楊先生所說的愛敬克拉洗絲這個牌子的產品。但商場服務總臺的工作人員訴記者:“愛敬克拉洗絲以前確實銷售過,但是現在已經撤柜了。”至于撤柜的原因,上述工作人員稱自己并不知情。
隨后,隨機買了其他三件產品,一件是英國進口品牌“樂蔓(ARMANICE)”旗下的柑橘舒爽除味溫泉足浴鹽,另外兩件是韓國進口的品牌“迪膚適”旗下的果園系列甘菊丁香護手霜和葡萄柚酸奶面膜(水洗型)。回報社以后,記者分別打開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的網站,對上述三件產品進行查詢。
結果顯示,“樂蔓”這一品牌在兩家網站上都沒有任何記錄,而記者從萬千百貨購買的樂蔓包裝上卻顯示其衛生許可證號為“(2006)衛妝準字10-XK-0329”。記者又把“(2006)衛妝準字10-XK-0329”的批號輸入網站進行查詢,結果是沒有任何記錄。因為包裝上顯示,樂蔓的經銷生產商是廈門萊恩迪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于是記者就打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結果顯示,“衛妝準字10-XK-0329”是對樂蔓品牌旗下冰雪玫瑰煥白潤膚水、潤白日霜等5款產品的衛生許可證批號,但記者購買的樂蔓牌柑橘舒爽除味溫泉足浴鹽卻不在這五款產品之列。
這意味著,樂蔓牌柑橘舒爽除味溫泉足浴鹽包裝上標明的衛生許可證批號與事實不符。 記者購買原另外兩款產品,迪膚適旗下的果園系列甘菊丁香護手霜和葡萄柚酸奶面膜,產品確實獲得過“衛妝備進字”的批號,但是記者發現迪膚適旗下香水、發膜等其他17款產品的批號均已經過期。
律師稱涉嫌違反刑法
“產品上的批號和實際不符,這其實就是假冒偽劣產品。”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文錦嬌律師分析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檢驗合格證明等有關情況。《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規定,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既然產品是假冒偽劣的,那么出售多件假冒偽劣產品的商家,到底違法了哪些法律?又應該受到哪些處罰呢?
“萬千百貨有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根據銷售金額的不同,最低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處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江蘇維士德律師事務所李明律師分析認為:“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李明告訴記者,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萬千百貨要根據銷售金額接受相應的罰款,此外,假如有證據證明萬千百貨明知上述產品不符合衛生標準,并且消費者因為使用這樣的產品而造成嚴重后果,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萬千百貨的相關負責人還要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記者昨日聯系萬千百貨,想進一步了解樂蔓的批號問題,但未得到公司回應。對于事態進展,《大眾證券報》將進一步調查。
記者 錢呈